【贵州省妇联】“两法两条例”宣贯之【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尊老爱幼、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品质】-凯发k8国际首页

原创 | 2022-06-02 21:05

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好的土壤能栽培起参天大树,好的家庭教育才能塑造出健全品格。

为帮助我省家长群体能够科学掌握家庭教育的常识与方法,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和义务,主动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贵州省妇女联合会与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邀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促进依法家教的相关法律条例。

在启蒙教育阶段便开始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有助于引导儿童树立高尚的道德观念,并为青少年时期培养个人价值观、审美取向和理想信念起到奠基作用。以孝悌对待家人、以诚信对待朋友、以道义对待取舍、以仁爱对待社会、以厚德对待万物、以“慎独”之心保持质朴的生活,这些道德观念需在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初期时开始培养。

本期学习:

《贵州省未成年热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二条(全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主动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树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观念。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注重树立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艰苦朴素、尊老爱幼、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培养和保持良好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鼓励、支持未成年人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健康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追求,陶冶高尚情操,提升文明素质。